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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
我要发表意见

      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修订了《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 电子邮件:bzszfhcxjsj@bz.shandong.cn

      (二) 传真:0543-3356016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中心,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55号,邮编:256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字样。

      提出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李晓龙;电话:0543-3328585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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