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进行意见征集的公告
社会各界:
为规范、有序指导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群众生活,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现将《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建议要具体明确,依据充分。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
公众参与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55号中金大厦416室
邮政编码:256606
电子邮箱:bzswyk@163.com
联系电话:(0543)3123899
互联网平台:http://js.binzhou.gov.cn/art/2022/4/20/art_244464_1306.html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加装工作要求,我单位起草制定了《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送审稿),现将制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制定背景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大量既有多层住宅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陈旧,难以适应老龄化人群的居住需求。加装电梯的建设已成为完善住宅设施,提升老龄化人群居住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具有普遍规律,势在必行,同时也被列入我市2022年“12197”民生实事重点推进。为规范、有序引导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亟需制定出台本市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送审稿)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审改字〔2020〕24号)有关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要求起草而成。
三、 出台目的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为健全完善我市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制度保障,确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增设电梯主体为同意增设电梯全体业主,且遵循业主主体、充分协商、自愿实施、政府指导、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统筹组织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二)明确增设电梯满足条件。一是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就增设电梯和维护使用达成一致书面同意意见。二是增设电梯单元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三是增设电梯单元所属多层楼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结构安全。四是增设电梯单元所属多层楼房未列入房屋征收征用范围和计划。五是该单元所属多层楼房为国有土地上,地上主体结构4层(含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同时要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征询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三)明确资金筹措来源及补助资金发放方式。增设电梯筹措资金可通过业主自主协商并确定分摊比例、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业主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等其他依法可用于增设电梯的资金。同时,对于财政补助资金,明确市主城区(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增设电梯财政补助不高于10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其他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自行制定,财政补助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发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发放。
(四)明确增设电梯矛盾纠纷处置措施。增设电梯过程中,相关业主、建设单位、电梯增设企业、施工单位等产生矛盾问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相关业主认为增设电梯侵犯其权益或者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应当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调解或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五)明确增设电梯专营设施改造工作。增设电梯涉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通信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供便利,优惠收取有关费用,优先实施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配套工作,相关费用由出资增设电梯相关业主承担。
(六)增加增设电梯材料参考文本。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办理增设电梯业务,该文件还附录了对增设电梯事项涉及到的相关协议书、委托书、申请表等参考文本,有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结果
2022年4月20日至5月19日,市住建局对《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通过网络、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会议研讨、组织听证、部门会签等形成最终稿,于12月11日正式出台《滨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binzhou.gov.cn/zwgk/news/html/1602606905776144385。
一、意见收集情况
共征集意见2条,采纳2条,不予采纳0条。
二、采纳情况
1.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表决通过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结合相关公开征集意见,把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列为增设电梯表决通过条件,进一步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程序。
2.简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程序
结合其他地市相关办理程序及公开征集意见结果,为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规定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属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项目申请人将增设电梯相关材料提报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后,由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将材料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并由相关部门单位向政务服务中心回复办理意见。
综合研究分析以上建议,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对以上建议予以采纳。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