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战略,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2〕1号),进一步明确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城镇化发展主要目标和发展路径,科学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编制形成了《滨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2〕1号)及《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滨政发〔2021〕10号)等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情况。
三、编制目的
编制实施《规划》,主要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全市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重点着眼2021-2025年近期发展,展望2026-2035年远期目标,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滨州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路径,助推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六章:
第一章 总体要求。提出我市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为纲提出主要工作目标,建立规划指标体系。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2035年达到73%左右。
第二章 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系统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部署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健全惠民智慧服务体系,提升精准治理能力与城乡智慧协同,实现城市全域感知、全网协同和全智慧场景,打造省内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
第三章 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聚力打造宜居品质之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强化规划引导和约束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增强城市韧性,提升城市品质,突出城市文化底蕴,推动“生态颜值”转换为“发展增值”。
第四章 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扎实迈向全民共同富裕。统筹区域均衡发展,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镇体系均衡协调,提升交通支撑能力,加快产业协作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和城乡资源均衡配置,聚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推进滨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民共同富裕。
第五章 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城乡一盘棋,推进城乡人口、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双向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城乡市场高效开放统一,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打造全省城乡融合示范市。
第六章 规划实施。进一步完善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强化示范引导,支持基层层面创新实践。实施监测评估,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绩效评估机制,同时推动首创精神和设置容错、兜底机制。